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分别在隆百高速公路路面工程C标、F标项目承建路面施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受项目委托对路面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供货量: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路面用AH-70A级重交道路沥青材料采购。采购量为70号-A级沥青约8300 吨。
(一)供货周期:本项目计划供货日期为2010年9月,计划供货周期4个月。
(二)供货地点: 隆百高速公路路面工程C标、F标项目沥青混凝土拌合场。
二、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是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年检合格,具有相应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的沥青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二)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委托多个代理商投标,则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代理商;
(三) 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检测报告必须为交通部认定的综合甲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10年1月1日;
(四)近五年内具有同类工程供货经验和业绩的材料制造商或材料代理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注:近5年指2005年1月1日至今,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法定代表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以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凡有兴趣的申请人可于报名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3日上午9:30时,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南宁市中华路17号恒升大酒店24楼物资设备部)并予以签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中华路17号
邮 编: 530011
电 话: 0771-2108367 2108308
传 真: 0771-2108308
联系人: 何涌 马必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