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公司承建某项目因施工生产要求,拟购置汽车起重机2台、推土机1台。
一、标的物品及配置要求:
(一)汽车起重机2台:最大额定总起重量25吨,5节臂,带先导控制,驾驶室和操纵室配置空调。
(二)推土机1台:额定功率162KW,履带宽度560mm,带松土器,驾驶室配置空调。
二、报价应含设备运到广西南宁(汽车起重机)和四川泸州(推土机)的运输和相关的保险费用。
三、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两年付清。
四、标书一式两份,于
报名截止时间:
开 标 时 间:
开 标 地 址: 南宁市中华路17号恒升大酒店24楼广西路桥总公司物资设备部
五、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0771-210836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