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施工生产需要,拟购置胶轮压路机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设备名称及数量:工作质量不小于26T、10轮以上胶轮压路机2台。
(二)交货及验收地点:四川泸渝路面标项目、六钦路面标项目。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最早的交货日期。
(四)投标人须按以下两种情况分别报价:
1.设备在场地验收合格后支付95%,5%作为质保金。
2.设备出厂前支付合同总价的20%,80%的余款分两年付清。
(五)设备基本要求:
1.设备的技术、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际、部标或行业标准),满足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技术要求。
2.提供报价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供货清单。
3.发动机功率≥115KW。
4、具备空调驾驶室。
二、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二)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委托多个代理商投标,则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代理。
(三)近五年(近5年指2006年1月1日至今,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同类工程设备供货经验和业绩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四)在我公司有产品不合格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到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物资设备部报名。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12月9日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物资设备部,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中华路17号恒升大酒店24楼物资设备部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771-2108367 传真:0771-21083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