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施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龙门吊2台。
一、技术规格:
龙门吊额定起重10吨,跨度25米,起吊高度(净高)8米,龙门吊顶高不超过10米,主梁为全包箱式,支腿可为包箱式或花架式,配备无线遥控器。
二、提供报价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供货范围和供货清单。
(一)请分列各部件的名称品牌及出产地。
(二)包箱式支腿和花架式支腿分开报价。
三、报价应含设备运到广西(南宁市1台,来宾市迁江工地1台)的运输和相关的保险费用。
四、付款条件:面谈。
五、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二)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委托多个代理商投标,则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代理。
(三)近五年(近5年指2007年1月1日至今,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同类工程设备供货经验和业绩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四)在我公司有产品不合格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4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一分公司物资设备科报名。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2年4月26日上午9点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23号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一分公司物资设备科,投标人应准备1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0771-3313766;韦先生 0771-210836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