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集团公司召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春萌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孙振海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宣读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范围和人员组成,并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受监督单位党组织书记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上,冯春萌书记指出:全面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加强党对企业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既是深入推进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针对下一步派驻工作,冯春萌书记强调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推进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二是要理顺工作关系,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三是派驻纪检组要主动担当作为,找准角色定位,依法依规按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四是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作,全方位支持派驻机构履行职责,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企责任。
根据《中共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将撤销直属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由集团公司纪委向直属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共设置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每个派驻纪检组配置4-7名专职纪检人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集团公司纪委直接领导,对集团公司纪委负责,向集团公司纪委请示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以列席会议、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调查核实问题线索等方式,对所驻直属单位全体人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实行派驻机制能够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企向纵深发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 韦媛 文/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 梁武鹏 图)
图一:冯春萌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图二:孙振海主持会议
图三: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