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积极适配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规范公司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和合规经营管理水平,3月7日上午,广西路桥集团组织开展新《公司法》专题培训,总部相关部门、直属各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李帆律师进行授课。会上,李帆律师主要介绍了新法修订的10大亮点,包括增设股东认缴出资最长期限、增加董事会催缴出资职责、扩大股东知情权、完善股权转让规则、强化董监高义务、完善公司决议效力规定、扩大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情形、增设审计委员会及董事离任规定、增加规定股份公司可发行无面额股和类别股、完善公司登记规定。为让参培人员更好理解新《公司法》,李帆律师还将新法与2018版法条对比逐章解读、逐条分析,并就近年法院案例深入剖析、加深理解。
会议指出,《公司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广西路桥集团作为广西大型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结合企业治理现状深刻把握新《公司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落实依法治企,保障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相关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加强新法学习并主动向下传导,完成知识更新,在今后工作中学以致用,强化企业治理,切实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法律事务部 杨涵 张铭 文/党委宣传部 陶芸萍 图)
图一:李帆律师授课
图二:培训会现场